朝阳市卫计委部门预算公开(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计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计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四)负责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负责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等级评审。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落实生育政策,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
(九)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本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库管理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
(十六)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及市直各部门干部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卫计委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卫生计生委机关
2、朝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3、朝阳市医学会
4、朝阳市地方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5、朝阳市卫生科教管理中心
6、朝阳市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办公室
7、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朝阳市卫生监督局
9、朝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0、朝阳市结核病防治所
11、朝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12、朝阳市计划生育协会
13、朝阳市干部医疗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14、朝阳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15、朝阳市中心血站
第二部分 朝阳市卫计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卫计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卫计委 2019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73654千元,较上年增加19438千元。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6千元,卫生健康支出66128千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千元,本年支出合计73654千元,较上年减少2491千元。
二、关于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卫计委机关运行经费为15899千元,其中:公用取暖费586千元、公务费2080千元,离退休公用经费78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475千元,非定额支出12680千元。
三、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3294千元。其中:第四医院锅炉改造及燃料费3100千元,卫生监督制服194千元。
四、关于朝阳市卫计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朝阳市卫计委 “三公”经费预算数505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千元。市卫计委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9千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4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45千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五.朝阳市卫计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2月9日,朝阳市卫计委共有车辆3台,朝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台,朝阳市卫生监督局共有车辆2台,朝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共有车辆2台,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10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
朝阳市中心血站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5台。本年拟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朝阳市卫计委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9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9个,涉及资金7457千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