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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6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时间:2020-06-05 来源:卫健委作者: 点击:

    朝卫健委函[2020]009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一届次会议

    16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王振财委员

    出的关于加强无偿献血者待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对无偿献血者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一是献血者本人享受的待遇: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使用血液,五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者,可终身无偿使用血液。二是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的待遇: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五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超出其献血量用血,只收取用于血液采集、存储、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为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我市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无偿献血列为评先选优、精神文明建设、道德模范人物评选的条件。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在晋职称和各项考核中提供优惠待遇。

    三、在今后的工作,积极建立健全献血者的补偿机制,明确奖励办法细化实施细则,在执行中做到落实奖励政策到位。提高人民献血积极性,确保我市临床用血供应。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