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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朝阳市高、中考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朝卫办发〔2022〕32号
    时间:2022-05-17 来源:卫健委作者: 点击:

    关于印发朝阳市高、中考期间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朝阳市高、中考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朝阳市高、中考期间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高、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招生考试和维稳工作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及时、高效、妥善处置高、中考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高、中考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科学应对、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属地管辖、高效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高、中考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处理组、饮用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具体详见附件1-4)。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统一协调高、中考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及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处理组

    主要职责:接到疫情报告后,按照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迅速赶到疫点,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个案调查,追溯可能的感染来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流调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主动监测疫情,为开展下一步防控工作提供依据;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疫点和病例活动范围内的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三)饮用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组

    主要职责: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四)医疗救治组

    主要职责:迅速开展病人的现场抢救、转运,做好诊断、报告、治疗和院内感染控制,开展样本检测采集,配合开展感染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报告等工作。

    四、响应措施

    依据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和一般(IV级响应)四级。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组织调查与处理。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救治与报告工作。

      (2)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控制措施。

      (3)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4)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控制措施与办法。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指导考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为每个考点安排防疫专业人员,负责疫情应急处置。

    (2)做好信息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做好有关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和相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尽快理清传染病的传播链条。

    (4)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实施消毒、消杀等预防控制措施。

    (5)进行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标本,送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6)指导校方做好健康教育、消毒隔离等工作。

    (三)医疗机构

    (1)实行包点责任制。市中心医院负责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市第二医院负责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中学,朝阳市中医院负责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现场医疗保障工作。各责任医院需派救护车1辆驻各考点现场,同时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关急救药品。

    (2)确定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为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朝阳市中心医院负责第一高级中学、第四高级中学考点的医疗救治;朝阳市第二医院负责第二高级中学、第四中学、第三高级中学考点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畅通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转运和报告等工作,对重症和普通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和确诊。

    (3)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和污染。

    (四)卫生监督机构

    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对考点学校、考生学校及接待考生的住宿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及饮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五、响应终止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末例传染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由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事件总结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处置进行总结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原因、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存在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七、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