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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朝卫办发〔2022〕52号
    时间:2022-08-30 来源:卫健委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医疗机构: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党的二十大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经市卫健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市委网信办的文件要求,为达到全面排查风险、及时发现预警、快速有效处置、确保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坚决防范网络安全重大风险,坚决杜绝重要系统、重要网络大面积瘫痪、重要网站被篡改、重要系统的数据大面积泄露等事件发生,保障朝阳市卫健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2年8月

        二、检查人员:市卫健委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组

        三、检查范围:抽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四、检查内容

    1.网络安全日常管理情况,包括人员管理、资产管理、账号管理等。

    2.网络安全防护情况,包括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情况、无线网络安全防护情况、数据防护情况等。

    3.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灾难备份情况等。

    4.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次数、培训人数等。

    5.本年度技术检测及网络安全事件情况,包括渗透测试情况、安全漏洞情况、门户网站受攻击情况等。详细检查内容见附件3网络安全检查方案。

    五、具体要求

    1.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重点工作

        要针对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潜在风险,制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通报和责任追究,明确职责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网络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二是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2.对关键或薄弱环节开展督导检查

    市卫健委牵头,会同市委网信办,辽宁省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联盟朝阳办事处等技术支撑机构对我市卫生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被督导抽查单位落实网络安全保障任务进行评价,对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保障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严肃问责。

    3.网络安全情况自查评估

    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形成网络安全自查报告,并填写网络安全建设情况调研表,由各地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材料的汇总,并上报市卫健委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组。

    联 系 人:乐宝华

    联系电话:3999876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