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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朝阳市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卫办发〔2022〕53号
    时间:2022-09-05 来源:卫健委作者: 点击:

    朝阳市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辽宁建设和健康辽宁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公立医院依法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法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助推健康辽宁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和统筹推进,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依法治院、依法兴院、依法强院总目标,提升医院依法治理能力。力争到2025年,创建一批法律事务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决策管理规范、内外环境和谐的法治医院,为健康辽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依法治院,加强党委对医院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依法规范医院管理,引导职工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切实维护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医院等级规模分类指导,鼓励医院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实际的法治建设模式。直属三甲医院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三甲公立医院要发挥带头作用,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医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坚持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与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坚持“平安医院”创建与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提高医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 依法预防和惩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医院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入手,从影响医患关系的焦点、医疗质量控制风险点、医院经济活动风险点抓起,着力解决医院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医院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领导保障机制

    医院要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医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通过学法提升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医院改革发展的能力,并通过“关键少数”学法带动全体职工学法;建立医院领导集体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医院党委会议或者院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法治建设的工作内容和标准,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和基本条件。

    (二)建立法律事务机构

    三级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根据医院规模和工作量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三甲医院要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他三级医院可以确定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机构作为承担法律事务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法律事务机构(含承担法律事务的机构,下同)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医院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参与制定医院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等规章制度的工作;参与医院重大事项决策,为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对医院涉法文件、合同、文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梳理医院管理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点,组织制定预防及处理措施;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涉法纠纷、医疗纠纷等的处理;组织协调医院科室开展诉讼、仲裁等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医院涉法案件开展评析并督促整改;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管理,协助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法律顾问进行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列席医院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要文件制度的会议。切实构建法律事务机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补救的工作模式。

    (三)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当提交医院党委会议或者院务会议集体决策。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事项,决策前要向专家咨询,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医院长远发展、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制度。医院在作出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前,在制定重要制度及文件、签订重要合同前,法律事务机构应当会同法律顾问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事项、文件、合同不得提交医院党委会或院务会审议。三是完善法治监督制度。加强对医院管理运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梳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堵塞漏洞。四是建立案件评析制度。对医院涉法案件开展评析,明确整改职责和程序。五是建立和完善依法执业规章制度。制定医院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等规章制度,为依法执业提供制度保障。

       (四)发挥相关机构和机制的作用

    一是明确医院内设机构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厘清法律事务机构与党委办、院办在依法决策及督办督查、与医务和纠纷办在医疗纠纷处理、与保卫科在维稳安全及综合治理、与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在综合管理及医疗服务、与纪检监察科在案件评析及责任追究等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关系和职责分工。二是加强医院风险谈话室、投诉室、调解室、监控室、一键报警等工作平台和机制的建设,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做到无缝对接。三是主动为警务室、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机构提供工作条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互动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增进其对医疗服务行业的了解。

    (五)提高医院全体职工的法治意识

    医院领导班子应当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树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员普法作为医院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医院要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医务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建立健全医院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条件、职责、使用规则、经费保障等。医院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外聘的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除现有法律顾问外新聘法律顾问必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熟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医院外聘法律顾问要协助医院依法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医院法律事务机构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制度文件、签订重要合同前,与其共同研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在处理纠纷、参加行政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以及对外谈判时,共同研究方案对策;在开展法治培训教育时,要安排法律顾问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法治讲座,防范法律风险。

    (七)强化考核评估

    医院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落实述职必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医院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主要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价,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医院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25日前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医院法治建设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8月起至2025年8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在全三级公立医院分步骤推进医院法治建设工作。

    1. 试点建设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北票市中心医院为试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本辖区试点医院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经验,在全三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进医院法治建设,并适时组织观摩交流学习,以先进典型引领医院法治建设全面开展。各县(市)区卫健局要对本区的三级医院法治建设加强指导,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对全三级医院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体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按照制定的医院法治建设改进措施,强弱项、补短板,着力攻坚,使我三级医院法治建设整体上台阶,实现医院法治建设既定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医院要高度重视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统一规划,指派专人负责,加大督促力度,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开展督促检查,保证医院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找准重点问题。县(市)区卫健局、各三级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找准影响医院法治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精准发力,逐个破解,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提升。要加强宣传引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总结先进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医院法治建设。

      (三)强化考核评估。、县卫生健康部门对医院法治建设情况定期开展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各市县(市)区卫健局直三甲医院要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本辖区、本单位的试点医院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