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本业务适用于在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落户、社会保障卡申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地点: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
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结婚证原件(任一方即可);
3.父母落户方户口簿原件;
受理条件:
1.在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出生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
2.父母双方为朝阳本地户口,且父母双方婚姻状态存续,出生医学证明的父母与结婚证父母一致;
3.新生儿未在辽宁省内领取社会保障卡;
4.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新生儿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邮寄时间)
快递费(自理):20元
办理结果: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落户、社会保障卡、医保参保登记 (说明:完成参保登记,申请人缴费后,医保卡才可正常使用) (注:联办收取材料为:父母落户方户口簿原件、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父母结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