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辽卫规﹝2017﹞1号)要求,现将建平县弘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拟备案的有机食品 小杂粮企业标准有关内容进行备案前公示,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高东13842197399
朝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崔丽2920273
弘丰小杂粮
弘丰小杂粮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