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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2 来源:卫健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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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十一)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二)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健康扶贫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 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01.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02. 朝阳市医学会

    03. 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 朝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05. 朝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6. 朝阳市结核病防治所

    07. 朝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08. 朝阳市计划生育协会

    09. 朝阳市中心医院

    10. 朝阳市第二医院

    11. 朝阳市中医院

    12. 朝阳市第四医院

    13. 朝阳市康宁医院

    14. 朝阳市中心血站

    15.朝阳市地方病防治管理办公室

    16.朝阳市卫生科教管理中心

     17.朝阳市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办公室

    18.朝阳市干部医疗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19.朝阳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2885.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395.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9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20080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0.1%。主要是医院的医疗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3688.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65%。主要是社会捐赠款收入、利息收入、救护车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81.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65%。主要上年财政项目结转和科教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4678.37万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各单位支持力度加大,二是各单位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08774.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525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5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4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490.1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19.13万元,资本性支出13490.82万元。

    2.项目支出13514.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7%。主要包括基本公卫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费用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8272.44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增大,疫情形势严峻,我系统资金投入增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406.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05.43万元,降低12.92%,主要原因:捐赠款需等待批示后才能支付、财政项目收入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要在3个年度内陆续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3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54万元,项目支出12728.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20.97万元,增长37.9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财政拨款资金增加,相应的支出也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31.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47万元,4.08%;卫生健康支出18234.6万元,占94.32%;住房保障支出278.01万元,占1.4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71万元,占0.153%。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4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3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书报费和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6.6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2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死亡抚恤78.51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就业补助支出4.79万元,主要是公益岗人员工资和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9.7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书报费和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35万元,主要是安置退役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万元,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 卫生健康支出18234.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59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公立医院支出740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公共卫生支出532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中医药支出3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6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71万元,具体包括:

    (1)应急物资储备支出29.7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疫物资购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 住房保障支出278.0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07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抗疫相关支出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6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6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6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支出。比上年增加19.18万元,上升53.94%,主要是2022年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1台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4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使用,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督导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03万元(与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80.02万元,降低28.07%,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正常运行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8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7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卫健委部门对13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441.45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公共卫生综合楼物业运营费”“艾滋病CD4检测项目”等12 个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资金27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2年度省直决算中反映“公共卫生综合楼物业运营费”“艾滋病CD4检测项目”等1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艾滋病CD4检测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万元,执行数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期完成2022年艾滋病CD4检测项目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公共卫生综合楼物业运营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4万元,执行数为18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期完成2022年公共卫生综合楼物业运营费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期完成2022年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信息网络服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期完成2022年信息网络服务费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仪器设备检定与维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期完成2022年仪器设备检定与维修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卡介苗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6万元,执行数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卡介苗接种率≧90%;二是十二周阳转率≧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7)“学生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期完成2022年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8)“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初既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9)“围产保健技术评审、新生儿死亡、艾滋病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9.35万元,完成预算的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年初预算已完成大部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0)“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监督检测全程执法记录;二是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11)“快检试剂耗材”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现场快速检验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监督依据;二是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提供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12)“快速检测仪器校准检定”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所需监测仪器进行校验,完成目标责任;二是提供准确的监测结果,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主管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算表

    公开附件2:2022年度卫健委本级决算公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卫健委部门-2022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