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贯穿工信工作全过程,规范性文件出台、“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同时,均由专人审核把关,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负责。7月15日,我委召开行政执法培训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二)落实法治责任,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做好涉及市场公平竞争文件制发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对我局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局内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2022年,我委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初以来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开展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多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了行政执法事项等清单、执法计划、执法情况、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年初以来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八五”普法、“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内容。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通过微信群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与委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的积极作用。抓牢各个宣传节点开展宣传。加强执法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委内执法科室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了执法工作规范化。
四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围绕两个《条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政府、市营商局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事项办理层级,做好业务对接,维护好政务服务网事项。排查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工作。梳理了网上办理服务事项67项,并将所有事项“进厅上网”,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网办率达到100%。为确保审批事项权责明确,办事指南规范统一,市卫健委开展了审批权精准确定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市卫健委政务服务事项,确保事项申请条件明确,所需提交材料清晰。指导县(市)区完成审批权限划转工作。为做好我市审批职能改革,理顺市县两级职能对应,上下衔接的体制机制,指导县(市)区对当地审批局划转回事项进行承接,及时维护好政务服务网事项,确保事项交接顺利进行。
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由市卫健委牵头,通过信息共享、整合资源、优化业务流程,与公安、人社、医保部门构建了跨部门联办机制,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办理时限从事项整合前的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免于重复提交不同事项的相同证明材料,申请材料精简62.5%。
五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一是推进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我市今年目标人数34100人。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制定下发全市两癌检查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1389名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检查人数达目标任务数的92.05%。二是推进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我市今年目标人数4800对。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免费孕优检查3128对,完成任务率76.86%。三是全面落实免费新筛听筛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市新筛、听筛、先心病工作方案,部署安排进行专项督导,下发了督导通报。四是顺利开展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建设项目,1个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但距离高标准仍存在不足,一是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面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办法不够多。二是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抓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运行,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着力提升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卫生健康有关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法律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能力,努力提升卫生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水平。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
(五)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把握好安全生产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宣传工作,为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