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设置审批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二级妇幼保健院。
二、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64-3号。
三、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妇产专业、产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科、妇女营养卫生专业)/儿科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四、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数、牙椅数:床位20张。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聂佳珊。
公示时限: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8月3日、8月4日为法定休假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递交至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提交方应在书面意见中写明具体情况,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22000
咨询电话:0421-2855139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政府后楼2楼医政医管股
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