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十一)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二)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健康扶贫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4. 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市卫生监督所)
3.朝阳市计划生育协会
4.朝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朝阳市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421.8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1.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421.8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140.96万元;
2.项目支出280.9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9 个,涉及资金280.9 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729.9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中包括上年结转资金: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省基建500万),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中央基建2700万)。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专项资金共4个,涉及资金823.19万元。其中: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市级配套资金项目413.1万元 ;2025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补贴市级配套资金项目13.82万元;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市级配套资金项目235.44万元;2025年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市级配套项目160.8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7.7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费301.5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7.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28.2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9.59万元,比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4.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0。
2.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 下降27.78%。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28.29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2.82%), 比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30.91 | 29.59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1.8 | 1.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11 | 28.29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9.11 | 28.29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5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5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9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9个,涉及资金280.9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 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