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5〕48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5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县、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其他部门须登录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ln.gov.cn/)“辽宁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专栏”,进入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按照权限进行报名信息录入、审核。请各市、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其他部门在网上申报开始前向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请用户账号。
二、报卷材料要求
(一)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申报材料。相关业绩材料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且应为本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材料,非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业绩材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各项成果代表作等业绩材料的截至时间为本年度6月30日。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本年度12月31日。申报材料分为主卷材料、副卷材料、卷外材料三部分,具体组卷要求详见附件1。
(二)按要求提交岗位聘用核定单。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出具岗位聘用核定单(见附件2)。
(三)如实填报业务工作量及医德医风考核情况。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均需填报业务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3),《医德医风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医德医风考核表》(见附件5),经单位审核合格并加盖公章。
(四)严格落实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须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并签字:“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虚假承诺、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相关规定接受严肃处理”。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单位承诺内容下填写:“单位承诺:我单位已按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公示,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公示无异议。如有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ln.gov.cn/“下载”栏目下载)。评审通过人员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分别由本人、单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留存。
(五)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申报人个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存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三、时间安排
(一)县(区)级、市级单位数据录入、审核时间为9月22日8时至10月12日17时。
(二)各市审核县(区)、市级数据的时间为9月22日8时至10月18日17时。
(三)省直其他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数据录入、审核时间为9月22日8时至10月12日17时。
(四)省卫生健康委受理各市、各单位报卷的时间为10月13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6。
四、报卷地点
(一)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地点在辽宁省妇幼保健院6号楼三楼B区(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二)辽宁省卫生系列(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地点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140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392720)。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推荐人选的学历资历、工作量、工作实绩、服务基层、继续教育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进行推荐,同时提交《申报人员公示情况说明》。
(二)在核准的申报岗位限额内择优推荐人选。非自主评审单位,可按照不超过现有正、副高相应层级绝对空余岗位数额(即空余岗位数-取得资格未聘人员数,下同)的2倍或不超过正、副高相应层级岗位设置数的10%(小数点后向上取整,下同)推荐参评人员。自主评审单位,可按照不超过现有正、副高相应层级绝对空余岗位数额或正、副高级岗位设置数的5%,评审通过新取得资格人员。
(三)2025年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各地、各单位要对《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中报评专业、评审类别,特别是评审级别(三级甲等医院、省市其他卫生机构、县区级、乡镇级)进行认真核对,避免信息错误,影响评审结果的使用。
(四)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录入、审核报名数据。到截止时间,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为做好人员数据与病案信息提取对接工作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岗位情况汇总,请各地、各单位在申报报卷材料的同时,提交《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评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7)、《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岗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8)。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