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伤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5〕66号)《关于印发创伤中心建设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辽医质控办发〔2025〕21号)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推动全市创伤中心建设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估验收,经专家现场查验北票市中心医院、凌源市中心医院、朝阳县中心医院、建平县医院、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医院5家医疗机构达到县域创伤中心的要求,拟授予北票市中心医院等5家单位“县域创伤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提出。
联系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421-2632105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1月12日